创意理论:变通理论

创意理论:变通理论

创意理论:变通理论

创意是如何产生的?是与生俱来,还是后天练就?是无心偶得,还是勤奋所赐?关于创意的产生有许多理论和学术,以下说说创意理论之变通理论:

创意有时候只是“概念的一扭”,只要换一种方式去理解,换一个角度去观察,换一个环境去应用,一个新的创意就产生了。这就是创意的变通理论。

某种事物的功效作为一种能量,在一定的条件下是可以转换的,如:用于战争的兵法,经过变通可用于经济,这是一种观念的嫁接;原本属于动物本能的保护色,经过变通,可用于军队的迷彩服,这是功能的变通;民用产品可以用于军需,军需产品也可以转为民用,这是能量与功效的传递和延伸。显然,上述各种能量的转换、功能的变通,对策划创意的产生是极有启示性的。同样,知识的用途可以被拓宽,如:心理学应用于管理,产生了管理心理学,成为管理者必备的知识;军事谋略应用于商战,使精明的商人懂得韬略;公关策略引入政界,成为竞选的有力武器,等等。

对策划来说,创意就需要这种变通,创意就产生于这种变通。“改变用途”是创意的重要源泉。策划人应该善于运用这种思路,通过改变策划对象的用途,赋予策划以新奇和独创。事物的用途能交换、转换和传递。改变人的观念与改变事物的用途一样,实际上也是一种能力的改变。以一样的眼光看待不一样的事物,或对一样的事物用不一样的眼光来看待,都是一种功能变通,都能产生新的创意。